国家邮政局关于公开征求《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(修订草案)》意见的通知

日期:2023-11-17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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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落实《行政处罚法》和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贯彻实施<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>的通知》精神,规范邮政行政处罚行为,保障和监督各级邮政管理部门有效实施行政管理,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,保护公民、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,我局起草了《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(修订草案)(征求意见稿)》,文本见国家邮政局网站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单位、个人提出意见建议,请于2023年11月30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:

1.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:lifa@spb.gov.cn。电子邮件的主题请注明“《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(修订草案)》的意见建议”。

2.通过信函将意见建议寄至: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甲8号国家邮政局政策法规司,邮编:100868,并请在信封上注明“《邮政行政处罚程序规定(修订草案)》的意见建议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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