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黑龙江省政府发布《黑龙江省地名管理规定》(以下简称《规定》),推动地邮协作工作在全省落地落实,为全省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、助力乡村振兴提供坚实法治保障。
《规定》明确,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乡村地名命名、地名标志设置的管理,将乡村地名建设成果应用于寄递物流等方面,促进乡村振兴。此项安排是推进乡村地名工作与邮政快递工作深度融合的重要举措,充分发挥“乡村著名”行动与“快递进村”叠加效应,加快地邮协同,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