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取消辽宁省12305邮政业申诉热线的公告
日期:2024-11-2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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为贯彻《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“高效办成一件事”的指导意见》(国发〔2024〕3号)精神,按照国家邮政局总体工作部署,辽宁省邮政管理局决定,自2025年1月1日起,取消12305邮政业申诉号码,邮政业服务质量类申诉统一由12345热线受理。
消费者有关邮政、快递服务质量问题,可通过拨打12345热线电话或访问邮政业申诉服务平台、微信小程序进行反映,邮政管理部门将按照属地原则及时处理。
特此公告。
辽宁省邮政管理局
2024年11月27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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